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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:

根据市委部署,我局作为第二批单位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在这一活动中,涌现出不少先进个人,他们站在学习实践活动前列,积极做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者、组织者和践行者,将学习实践活动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思想成果、理论成果、实践成果、制度成果和组织建设成果,为全局学习实践活动推进和巩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局党委决定,在交通系统范围内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

党组织关系在交通局党委的党员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1、思想重视,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活动;

2、在完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方面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

3、实绩突出,有重大具体成果,各级满意和认可。

三、推荐名额

运管所、公路段党支部各推荐3名,局机关、公路所、收费所、万方公司、设计公司、监理公司党支部各推荐2名。请各单位填写好《交通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个人登记表》(见附件)后,于9月18日前报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联系人:余斌,联系电话:85562226。

四、审定表彰

在推荐基础上,根据实绩、成果和满意度,择优选定,经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,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表彰。

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按时限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。

 

附:交通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个人登记表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中共义乌市交通局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九年九月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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